2010年12月22日 星期三

你想抓住哪個片段?


旅行中
陌生的,熟悉的,好奇的,喜歡的,感動的....隨時隨地
我都不想錯過每一個畫面

每一個片段
每一次感動
每一次驚奇
都想留下那瞬間的記憶!

多年後
你因為擁有它們而感到生命的豐富

平凡的你
也能記錄屬於自己不平凡的生命旅程!!




Posted by Picasa

4 則留言:

  1.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
    凡住過必留下鄰居,
    凡照過必留下相機。

    回覆刪除
  2. 北三巷10號櫻木花道2010年12月23日 晚上11:12

    哈哈!!豬木拍得好!!

    回覆刪除
  3. to 女王
    不是早說過,s號的早已都穿不下了嗎???嗚....

    回覆刪除